1、适用范围和对象
适用范围:适用于本市吴中区、相城区、姑苏区、工业园区和高新区(以下简称市区)。
适用对象:在市区范围内,参加社会保险、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(含一年)的流动人口,经本人申请,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。
2019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“连续居住一年”的补充证明。
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,增设的补充证明途径: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,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,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,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。
也就是说,你只要缴纳了社保并且办了居住证(需满足一年),就可以申请了!
2、申请受理时间
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。(上半年截止至5月15日前)
以上日期节假日除外。
申请人应当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的社会事务中心(便民服务中心)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,按规定填写表格,并根据《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》的规定,结合自身情况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逾期申请,将不予受理。
3、申请基本材料
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
②本人居住证原件
③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、家庭关系证明原件
④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
⑤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
加分材料请见:【2019苏州积分管理/入户/入学/入医申请加分相关材料说明】
Settled in decision, you must understand the nine big problem
将针对您的情况定制落户咨询方案
根据年龄、学历、孕育、社保、房产等条件定制落户咨询方案
签订正式合同,对合同内容保密,一对一服务,保护您的隐私
根据客户实际情况确定费用,首付款支付50%费用,完成后支付尾款
根据客户的情况协助跟踪直至完成,时间因个人情况不等,最快30个工作日左右。
全程跟踪,及时反馈情况
具有多年落户咨询经验,全程保密,安全高效
不说大话,接受对比,苏州口碑最好,效率最高的落户咨询机构
全程一对一服务,确保信息及时高效